暂无相关内容
-
24
2022-06
关于《把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写在清单上》 之十二
2022-06-2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场地条件、内控制度、专业能力、业务代理、执行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笔者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汇总了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希望对各代理机构做好相关业务有所帮助。 根据87号令第二十九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34.做好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对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指出,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针对不同的采购方式,各项文件也有不同规定。对于公开招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87号令规定不得开标。其第四十三条还指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另外,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对于竞争性磋商项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查看详情]
-
17
2022-06
关于《把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写在清单上》 之十一
2022-06-1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场地条件、内控制度、专业能力、业务代理、执行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笔者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汇总了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希望对各代理机构做好相关业务有所帮助。 根据87号令第二十九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31.开标地点应当预先确定 依据87号令第三十九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2.对开标、评标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这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中均有规定。 [查看详情]
-
10
2022-06
关于《把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写在清单上》 之十
2022-06-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场地条件、内控制度、专业能力、业务代理、执行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笔者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汇总了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希望对各代理机构做好相关业务有所帮助。 27.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明确,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8.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87号令第二十二条指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87号令对具体操作以及如何退还样品也作了规定。 接收投标文件 87号令第三十三条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查看详情]
-
02
2022-06
关于《把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写在清单上》 之九
2022-06-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场地条件、内控制度、专业能力、业务代理、执行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笔者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汇总了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希望对各代理机构做好相关业务有所帮助。 25. 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7号令第二十六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6. 收取投标保证金 《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指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查看详情]
-
27
2022-05
关于《把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写在清单上》 之八
2022-05-2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场地条件、内控制度、专业能力、业务代理、执行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笔者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汇总了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希望对各代理机构做好相关业务有所帮助。 22.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指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7号令第十三条明确,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23.提供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提供有一定的时限要求,不同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提供时间也有差别。具体可参见《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7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磋商办法》第十条以及87号令第十八条的相关要求。 24.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售卖招标文件 87号令第二十四条明确,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磋商办法》第十条指出,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 [查看详情]
-
27
2022-05
烟台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市民购房轻松省10万元
2022-05-27水母网5月2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信召红 通讯员 马璇)近日,备受烟台市民关注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了新调整。调整后的政策有哪些变化?为市民购房带来了哪些利好?昨日,记者走进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一探究竟。 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窗口,前来咨询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我的户口在外地,之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现在公司把我调到烟台工作。我很喜欢烟台这座城市,以前的政策我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房子了。”吕先生高兴地说,使用公积金贷款45万元,每月公积金还款1958元,并不会对自身生活造成压力。这也是贷款政策调整后,高新区公积金管理部受理的第1笔异地职工在烟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查看详情]
-
20
2022-05
关于《把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写在清单上》 之七
2022-05-2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场地条件、内控制度、专业能力、业务代理、执行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笔者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汇总了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希望对各代理机构做好相关业务有所帮助。 19.负责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具体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可参照《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87号令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7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以及《磋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20.不得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系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此,《实施条例》第二十条、74号令第十条第二款、《磋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均明令禁止。 21.公告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实施条例》第八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二十条、二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查看详情]
-
20
2022-05
胶东五市市民可免票畅游蓬莱景区
2022-05-20水母网5月2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洁 刘昭洋 通讯员 旅宣 摄影报道)蓬莱小面现场品鉴、蓬莱八仙宴惊艳亮相、50万元惠民消费券现场发放……昨日上午,由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蓬莱区人民政府主办的2022“中国旅游日”烟台主题活动暨第四届蓬莱八仙文化旅游节启动仪式在蓬莱区和平颂文化广场举行。 为了庆祝第十二个中国旅游日,市文化和旅游局推出“沉浸体验、惠享生活、畅享品质”三大主题300项主题活动和产品,启动仪式现场发布了系列主题旅游活动和优惠政策,推出“食游烟台”主题线路产品,邀市民游客“线上线下”感悟中华优秀文化,享受烟台美好旅程。[查看详情]
-
08
2022-05
明方向明规矩明底线 强担当强本领强执行
2022-05-08明方向明规矩明底线 强担当强本领强执行|市人社局:2500余万元就业补贴精准落地 水母网5月8日讯(通讯员 潘孝源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22项稳就业保就业补贴政策精准落地,335场次线上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4.8万多人,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15.8万人,引进青年人才13895人……事争一流加油干,拼尽全力谋发展!今年以来,市人社局以“三明三强”为统领,强化抓作风、抓执行、抓落实的政治自觉,全面激活稳就业、惠民生、保用工、护权益的发展动能。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市人社局扛牢稳就业保就业重大责任,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22项稳就业保就业补贴政策精准落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18亿元,各类补贴2500余万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用工保障,市人社局大力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跟进做好企业缺工调查,开通网上招聘“空中客车”,深度应用“烟台公共招聘网”,大力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先后举办线上招聘335场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4.8万多人。全面启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开发岗位2.58万个,真正把为民服务的实事办好。[查看详情]
-
29
2022-04
关于《把代理机构的责任行为写在清单上》之二
2022-04-29投诉事项往往影响着采购结果,关于这一事实,94号令针对不同情况作了相关规定。94号令第三十一条指出,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查看详情]